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民事法律知识 > 正文

借贷合同发生什么即构成违约?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杨意城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杨意城”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借贷合同发生什么即构成违约? 1、借贷合同一方不履行借贷合同义务、或者是履行借贷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会够成违约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本文有803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3分钟。

一、借贷合同发生什么即构成违约?

1、借贷合同一方不履行借贷合同义务、或者是履行借贷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会够成违约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关于担保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2、诸如在签署借贷合同后,出借人没有在约定的时间放款就构成了违约,此时借款人可以要求对方放款。

根据《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九条 【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二、借款合同违约要承担哪些责任?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已经与他人签署了借贷合同的公民、单位,都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若是虽然履行了相应的义务,但是履行却与约定不符,或者是说借贷合同当事人直接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就会构成违约。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借贷合同发生什么即构成违约?”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jztg/151225.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