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民事法律知识 > 正文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管辖规定是什么?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林陆铃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林陆铃”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管辖规定是什么?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管辖规定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和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本文有827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3分钟。

一、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管辖规定是什么?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管辖规定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和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什么是“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最高人民法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一书进一步解释,民间借贷是一个双务合同,出借人的义务是将约定借款金额的货币交付给借款人,借款人的义务是按照约定还款期限将约定借款金额及其利息以货币形势交付给出借人,因此民间借贷纠纷中“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可能是出借人所在地,也可能是借款人所在地。结合《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法院均有管辖权。这较以前规定由债务人住所地法院管辖作出了较大的改变。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一般商事合同纠纷要怎么进行处理的?

二、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怎么办?

换言之,接收货币一方是否仅指住所地,是否包括经常居住地?

按照通说理解,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正确、适当地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双方因承担的义务行为,合同的履行地点即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的地方。在借贷合同中,存在两个不同的履行行为,一是贷款人按约定向借款人支付贷款的履行行为,二是借款人按约定向贷款人偿还借款的履行行为。而这两个不同的履行行为存在两个不同的“接受货币一方”,支付贷款时,接受货币一方为借款人,而偿还借款时,接受货币一方为贷款人。

在当代的社会,发生的民间借贷方面的一些纠纷,双方当事人确实私底下没有办法调解协商解决的状况之下,是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方式解决,但这种情况这样的话,就需要明确一下人民法院的管辖问题了,一般是合同履行地或者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管辖规定是什么?”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jztg/148810.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