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逾期还款违约金是怎样的?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贡敏”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民间借贷逾期还款违约金是怎样的? 一般不超过年利率24%。 1、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2、既没有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区分不同情......本文有788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一、民间借贷逾期还款违约金是怎样的?
一般不超过年利率24%。
1、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2、既没有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区分不同情况处理:(1)既没有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没有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可以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2)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可以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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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
二、民间借贷时效性是怎样的?
民间借条和欠条的追诉期都是3年。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第一百八十九条 【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三、签了贷款合同没放款导致违约是是谁的责任?
如果放款方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没有放款,导致合同违约,那就是对方的责任。
1.贷款签合同了没下款是否违约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来确定,如违约条款规定了生效时间为签订后生效,则在签订完贷款合同后拒绝继续贷款就属于违约的行为,要按照违约条款来执行,如果注明合同生效时间为贷款发放后,则在此之前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2.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债务或者是不符合约定的情况下,对方是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的。如果履行的费用过高,也是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适当降低的。如果签订了贷款合同却没有履行其中的条款,那么就属于违约的行为,可以索要违约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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