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多卖由哪个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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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房多卖由哪个部门处理?
一房多卖的问题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拿着购房合同到人民法院即可。不管是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再或者是租房,都是要到房管局办理网签和备案的,这样特别有效的防止一房多卖或者是一房多租,进行一房多卖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去房产局投诉,或者去法院起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开发商一房多卖的,办理了房屋登记的一方取得房屋,没有办理产权登记的,办理预告登记一方取得,未过户又未预告登记的,先签订合同的一方取得房屋。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如果是开发商一房二卖,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2倍购房款以内的赔偿;如果知是二手房买卖,可以要求卖主承担违约责任,严重的,卖主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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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1、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许可证,则标志着开发商具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产权证的关键。
2、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3、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买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
4、一定要分清房屋暂测和实测面积。对房屋预售合同上的暂测面积和交房时的正式合同上的实际面积差异提出意见,并写入正式合同的有关条款或增写补充条款。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后,才能避免上当。
5、一定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
6、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7、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最好请律师或行家从法律的角度代审查合同文本,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一房多卖直接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即可。在当事人第一时间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一定要第一时间带着证据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人民案件都会有诉讼时效,如果诉讼时效过期之后,当事人就失去的了诉讼资格,案件就不了了之了。
在日常生活中,对于公民来说,不管是购买房屋,还是进行房屋租赁,都是需要办理网签备案的,此时也是为了避免发生一房多卖或者是多租的情况,如果是遇到了一房多卖的情形的,要及时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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