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过户费用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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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后房产过户费用谁来承担?
住房过户税费,需要双方当事人自行协议谁来承担。一般是受让方承担过户税费。夫妻离婚,是依据离婚协议约定,把住房析产过户给一方当事人。办理共有住房析产过户,没有税费缴纳,只有几百元手续费。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离婚后办理房产过户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离婚后办理房产过户的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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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证处办理析产的公证(如有离婚的判决书无需办理公证);
2、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的契税的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的手续并缴纳登记费;
5、取证。
夫妻的离婚涉及房屋的转移的,一般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双方就财产达成的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的过户的手续,即办理买卖的过户,即按照正常的买卖的程序办理,一周左右的时间即可。
三、房产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
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我国相关的法律中明确的对于离婚时财产或者房产的分割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规定,如果双方就房产分割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是需要签署一份协议书的,并且双方需要进行签字确认,至于房产过户需要的费用是需要双方协商进行支付的,并没有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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