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民事法律知识 > 正文

如何防止回迁房一房多卖?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冯美军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冯美军”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如何防止回迁房一房多卖? 回迁房一房多卖的避免方式:可以采取预告登记的方式来避免回迁房一房多卖,购房人为了能保障自己买房后的权益,可以凭借房屋买卖协议申请预告登记,登记......本文有641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一、如何防止回迁房一房多卖?

回迁房一房多卖的避免方式:可以采取预告登记的方式来避免回迁房一房多卖,购房人为了能保障自己买房后的权益,可以凭借房屋买卖协议申请预告登记,登记之后没有经过购房人的同意,再处分该房屋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子公司的债务如何承担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二、房产纠纷是如何处理的?

(一)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三)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权,是单位内部行政管理行为,职工对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而应由本单位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解决。

(四)单位分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由于本人原因离职、辞职,或被单位开除时,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由此引起的纠纷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因为有关部门审批建筑不当,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者由于污染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因违章建筑引起的房产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引起的纠纷,行政机关不依法处理或处理不当,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作为行政案件提起诉讼。但是,当事人以违章建筑物为标的发生的买卖、租赁、抵押等民事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妨碍他人通风、采光等引起的相邻纠纷,可以作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诉。

综合上面所说的,一房多卖是必须要防止此现象出现的,一般在签订了购房协议之后就去需要申请预告登记,这也是可以更有效的防止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可以多咨询一下,如果出现纠纷是可以利用诉讼的方式来办理。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如何防止回迁房一房多卖?”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jztg/145592.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