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民事法律知识 > 正文

厦门廉租房新政策是什么?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王有宏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王有宏”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厦门廉租房新政策是什么?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 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以下简称申请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家庭人均收入......本文有917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3分钟。

一、厦门廉租房新政策是什么?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

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以下简称申请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新政策”下的家居市场形势乐观

(二)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

(三)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四)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五)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二、廉租房申请材料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廉租房申请程序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申请厦门廉住房的申请步骤包括提出书面申请,然后街道办事处或者人民政府决定是否受理,受理之后符合条件的递交到建设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审核之后递交到民政部门,通过之后进行公示。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厦门廉租房新政策是什么?”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jztg/144571.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