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纠纷财产保全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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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租房纠纷财产保全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租房纠纷财产保全的法定条件是,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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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二、租房纠纷申请财产保全需准备哪些材料?
1、财产保全申请书;
2、需查封、扣押的财产信息;
3、相当于财产保全价值的财产担保资料;
4、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5、法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租房纠纷的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事实上,不论是租房纠纷还是其他的民事纠纷,如果情况紧急,在正式起诉之前也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但是没有任何正当理由不能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后发现保全行为,给被保全人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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