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什么时候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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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租赁合同什么时候开始生效
1、一般而言,租赁合同在双方签约之日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2、若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生效日期,那么约定的生效日为租赁合同生效时间。
3、如果是房屋租赁合同,若租房者在签署之前就已经入住,入住当天租赁合同成立且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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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租赁期间,是指从租赁方搬进房屋实际使用的那一天到合同之中约定的租赁期限结束的那一天,不是合同的生效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如何审查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
(一)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二)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
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
(四)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本市的租赁法规均规定,租赁当事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从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生效,合同一旦签订,双方就要按照合同规定的,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会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责任。而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当事人也可以就合同的生效约定条件,即在条件达成的时候,该房屋租赁合同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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