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未交租金合同不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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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客未交租金合同不成立吗
成立,依法成立的租赁合同未交租金有效,是否交纳租金不属于租赁合同的有效要件。有效的租赁合同要求当租赁双方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合法、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但是在合理期限催讨仍未缴纳租金,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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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违反支付租金义务的法律后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房客不交租金怎么处理
承租人不按约定支付租金的,会构成合同违约,经催告后仍然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租金支付期限】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承租人违反支付租金义务的法律后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房屋的时候,作为承租人是需要按时缴纳合同中所约定的租金,如果承租人不缴纳租金的话,那么会构成合同违约的情况啊,其次如果双方签订了合同后,承租人一直没有缴纳过租金合同,还是属于成立有效的合同,并不会影响合同的效力的,但是作为房东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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