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违约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是否合法?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谭春霭”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开发商违约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是否合法? 开发商违约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是合法,但是是否属于合同无效的情况,应当是由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所提交的证据来进行判断。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本文有643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一、开发商违约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是否合法?
开发商违约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是合法,但是是否属于合同无效的情况,应当是由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所提交的证据来进行判断。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需要先跟开发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然后跟银行解除贷款合同。如果银行不同意,可以起诉。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开发商需将已经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利息退给王先生,因抵押贷款支付的利息损失也由开发商承担。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如果开发商跑路房产证在哪办
二、开发商哪些行为是欺诈行为
“商品房”作为商品之一,受市场因素的影响,由买卖双方协商进行买卖,属于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的商品,应当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以,房地产纠纷也应当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然,如果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开发商做出了“欺诈行为”,依照第49条,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增加的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但在实践中出现的房地产纠纷案中,不乏有认为开发商在售房过程中有欺诈行为而要求双倍赔付者,但胜诉的却寥寥无几,其原因就在于对商品房买卖中的“欺诈行为”的理解存在问题。
那么,哪些行为可以认定为商品房买卖行为中的“欺诈行为”呢?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1﹑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的;
2﹑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以牟取暴利的;
3﹑一般的合格房屋冒充优质工程从而骗取优质工程加价的;
4﹑销售明知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公开销售的房屋的;
5﹑虚标最低价﹑清盘价等欺骗性价格进行销售的;
6﹑故意隐瞒开发商真实身份,或冒充其他开发商名义销售的;
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8﹑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大众媒体对商品房做不可实现的虚假宣传的。
在当代的社会,现在如果开发商已经和购房者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那么这个合同对于身份来说都是有约束力的,如果说合同确实效力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是可以申请确认合同无效的,这是属于当事人所拥有的一项权利。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开发商违约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是否合法?”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jztg/142073.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 全部评论(0)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