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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费交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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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户费由本地地税部门代收,一般为买卖双方在房管局签订买卖合同、缴纳测量费、领取分户图之后到地税部门缴纳。

二手房过户是根据地税指导价收取,按照以下比例:

90平以下,契税1%,90平以上,契税1.5%;

增值税约4.76%,证过2年可减免;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二手房过户双方所需材料有哪些

个人所得税1%,证过5年且是业主唯一住房可减免;

以上是首套房,二套房面积90平以下,契税仍然1%,90平以上2%,其他一样;三套房及以上,契税按照3%收取。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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