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部际协调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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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部际协调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召开
2010-03-31 15:552010年3月30日,13部委(局)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部际协调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召开。会上,公安部、工信部、广电总局、工商总局、邮政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有关负责人分别总结了联席会议制度以来各部(局)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工作所取得的成就,部署了下一步工作重点。会议总召集人、卫生部部长陈竺做了总结发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主持会议。
2009年4月,国务院同意成立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部际协调联席会议以来,召开了三次联席会议,一次联络员会议,一次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各部(局)的共同努力,齐抓共管,部际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已彰显作用,打击假药的长效机制和各部门间的沟通机制已初步建立,打击假药取得成效。
陈竺表示,联席会议制度从建立工作制度入手,规定了工作规则,细化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建立了一系列协调工作机制。工信部和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互联网医疗保健和药品信息服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和《关于建立境内违法互联网黑名单管理制度的通知》;公安部和食药监局联合就“两高”发布的《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各地公安机关、药监部门进行培训,密切办案关系,提高假药案件的侦办质量;商务部会同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药品流通领域的药品安全整治工作,同时,商务部还联合食品药品监管局、外交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部门上报国务院《关于对非药品出口情况的报告》,将“研究建立药品出口管理制度”列为应开展的重点工作;卫生部加快制定发布《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和《静脉用药调配质量管理规范》等规章制度,加大医疗机构尤其是民营医疗机构药学部门对假药的防范能力;工商总局印发了《关于积极配合有关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广告整治力度的通知》和《关于深入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广电总局在充分研究吸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颁布了《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邮政局与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监督管理防止通过寄递渠道销售假药的通知》,各级邮政管理部门与当地药监部门建立了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强化了寄递渠道药品安全监管;以上这些工作制度和沟通机制的建立,基本上落实了国务院关于研究建立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长效机制的批示精神,从制度上对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进行保障,也为联合开展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奠定了工作基础。
陈竺要求各成员单位在今后工作中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继续认真分析和研究生产销售假药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变化的特点,进一步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做好打击假药的有关工作。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保民生、保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同时,要认真研究分析目前工作中的不足和阻碍打击假药工作开展的因素,充分发挥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优势,在形成打击制售假药的监管合力的同时,推动其他相关工作的开展。
会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局局长王立丰总结了2009年国家局打击制售假药工作情况。组织制定了联席会议相关工作文件,组织召开了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部际协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会议,联合有关部门破获了一批案值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下一步,将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部门协作机制,提供专业技术保障;创新广告监管模式,对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企业打出“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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