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消费维权的四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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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程序】旅游消费维权的四点提示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消费者权益,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下适应经济运行的客观需要赋给商品最终使用者享有的权利。
提示一 出行是自助还是选择旅行社
目前,公民出门旅游大多选择旅行社,这是因为旅行社组织旅游比自行出游有规模经营上的价格优势;旅游行程有保障;途中有导游讲解,可有较大收获;出现服务质量等问题可到旅游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投诉,经过调查、核实属实的,可以获得理赔。但自助游也有其长处。具体如何选择,由旅游者自己决定。
提示二 认清旅游广告
规范的旅游广告,应有旅行社的名称、许可证号和法人代表等内容。不规范的广告往往是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个人或机构,在广告中既无企业名称,又无办公场所,冠之以″某某假期″、″某某之旅″的名称,联系方式仅为手机,旅游质量无法保证。
提示三 确认旅行社资质
旅行社是许可经营的行业,出境游更是特许经营的业务。
因此在选择旅行社时,要确认旅行社的经营范围。报名时要注意查看“一照”和“一证”。“一照”是指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一证”一指旅游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印制,上面载明许可证号码、旅行社名称、营业场所、许可经营业务、质量保证金数额和许可证有效期等内容。许可经营业务范围为国内旅行社经营业务的,只能作国内旅游组团、接待业务。国际旅行社除可以经营国内游外,可以经营海外游客的入境游,其中,全国有528家国际旅行社有资格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游业务。请大家认准经营范围再出游。关于旅行社的资格,广大游客还可以通过“中国旅游网”查询。
提示四 认真查看合同内容并索要和保留好发票
合同、发票或收据都是重要证据。索要发票后要妥善保存好,日后一旦发生纠纷,可作为凭证。
合同对旅游内容、费用、退团、转团、合同变更以及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都有明确规定。旅游者应对合同的条款仔细阅读,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购物的地点和次数;住宿的标准(是招待所还是星级饭店,不要相信“准x星”的字眼);交通工具的标准(火车是快车还是慢车,汽车是进口还是国产,有无空调);餐饮的标准(行程几天中共有几顿正餐、几顿早餐);小孩的费用(是否含床位和交通工具的座位),等等,把以上这些环节约定清楚了,可以避免日后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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