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民事法律知识 > 正文

“经营规范”是自我公权力化的结果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刘金涛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刘金涛”负责编辑,主要解答在舆论的普遍质疑下,6天前发布的《武汉市餐饮行业经营规范》经过紧急修订,重新出炉。新的“经营规范”规定,对消费者自带酒水和食品进入餐厅享用的,提倡免收服务费。而在此之前发......本文有710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在舆论的普遍质疑下,6天前发布的《武汉市餐饮行业经营规范》经过紧急修订,重新出炉。新的“经营规范”规定,对消费者自带酒水和食品进入餐厅享用的,提倡免收服务费。而在此之前发布的“经营规范”,则明确规定,餐饮企业有权接受或谢绝餐饮消费者自带酒水和食品进入餐厅享用,有权对消费者自带的酒水和食品收取相应的服务费。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新规范起草单位为武汉餐饮行业协会,此前参与制定此规范的武汉市消协、武汉市个私协,从制订者的名单中“消失”了。勿需多言,武汉市消协参与制订此规范,显然是屁股坐歪了。这一点,在“经营规范”刚出台时,不少媒体即对此即进行了严厉批评。也正是因此,武汉市消协“知错悔改”是必须的。

但,被称为消费者利益代言人的消协,此前为何会参与如此荒唐规范的制订,站到消费者的对立面如此简单的道理,武汉市消协应该明白,这种行为的背后究竟有何原因类似事件,其实是有先例的,牙防组认证事件即是如此。2006年“欧典事件”,公众也发现,作为消费者最高代表的中消协,居然一度忙于各种认证、收费。美国经济学家斯蒂格勒就此提出了“监管俘获”理论。上世纪60年代,斯蒂格勒研究发现,凡是实施电力监管的美国各州,电价比没有监管的各州还高。垄断厂商把监管当局和政府俘获了,监管当局成了维护垄断厂商利益的工具。

对此,我们暂不能随意下判断。但正如昨日“新华时评”所言,有关方面应当认真追查,给消费者一个交代。而武汉市消协也应该对此有一个说明,将参与制定规范的来龙去脉告知武汉市民。

我们还看到,新规范修订的结果,依旧难让消费者满意。当然,表面上,可以理解,新规范制订者仅剩下武汉餐饮行业协会。而该协会,是餐饮单位的行业协会。不过,须意识到,任何行业规范,应该仅针对本行业的自律,无权对其他人进行任何要求和约束。

武汉餐饮行业协会确实未对消费者进行要求,倒是提倡餐厅免收服务费。这一点,显然是越俎代庖,超越了一个行业规范的规范范畴。因为消费者自带酒水的合理性,是任何理由都无法辩驳的;而餐厅收取服务费,更是明显的霸王行为。很难理解,一个本身不合理的规范,居然在普遍质疑之后,依旧我行我素,这到底是什么原因修订的诚意又何在

而如此行业规范,如果得以施行,则说明一些行业协会对法律和常识已经没有了基本的尊重。对于这样的规范,消协其实应该站出来维护消费者权益才对,而不是荒唐到参与制订。尽管新规范中,武汉市消协不再是制订方之一,但这并非意味着此事再与武汉市消协无关。恰恰相反,面对明显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条款,武汉市消协是最应该站出来,积极为消费者维权的组织。这个问题,公众拭目以待。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经营规范”是自我公权力化的结果”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jztg/12456.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