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民事法律知识 > 正文

驾校提供错误信息能否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杨义猛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杨义猛”负责编辑,主要解答驾校提供错误信息能否要求赔偿损失 我去年去驾校报名学车,由于我是残疾人,我问报名处是否能学,他们说只要到市二级医院体检证明合格就可以,我体检完交了体检表报了名开始学习,已......本文有497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驾校提供错误信息能否要求赔偿损失

我去年去驾校报名学车,由于我是残疾人,我问报名处是否能学,他们说只要到市二级医院体检证明合格就可以,我体检完交了体检表报了名开始学习,已经考过交规,当我今年要上车学车时,教练说我身材不够高,无法学手动档的车,需要改学自动档,当我去办理改学自动档车时,又说需要北京市体检中心的鉴定,我去体检没有通过,驾校方说我只能退学,那么我能否要求全额退款,或要求赔偿

律师:

你好,报名时驾校提供信息有误差,是驾校的过失,你可以要求全额退款,也可以主张赔偿。

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

因提供商品或服务造成人身伤害、人格受损、财产损失的民事责任及赔偿范围。

(1)人身伤害的民事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造成消费者或其他人受伤、残疾、死亡的,应承担下列责任:①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②造成残疾的,除上述费用外,还应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

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抚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③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抚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用。

(2)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的民事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4条规定消费者享有人格尊严,第25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侮辱、诽谤,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违反上述规定的,经营者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3)财产损害的民事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认并尊重消费者与经营者的自由订约权。当双方对财产损害的补偿有约定的,可按照约定履行。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驾校提供错误信息能否要求赔偿损失”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jztg/12326.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