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民事法律知识 > 正文

解读苏州市保险理赔问题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徐正清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徐正清”负责编辑,主要解答解读苏州市保险理赔问题 10月28日苏州市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开张了,本报先后在10月29日和10月31日对于如何到理赔中心办理保险理赔手续进行了报道,得到了不少市民的热烈反响。......本文有1543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4分钟。

解读苏州市保险理赔问题

10月28日苏州市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开张了,本报先后在10月29日和10月31日对于如何到理赔中心办理保险理赔手续进行了报道,得到了不少市民的热烈反响。不过新办法实施,仍有一些车主有各种各样的问题要问,他们给商报金手指理财热线打来了电话。记者把这几天收集的问题归归拢,替读者们向专家问了个清清楚楚。

咨询专家:苏州市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越湖路理赔点经理赵青

问:究竟啥样的事故可以符合自行协商处理的规定呢

答:这个符合轻微事故当事人自己协商处理的主要条件有那么几条:第一,必须是单车财产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或者非机动车损坏的,或者机动车仅车身前后保险杠、车灯、引擎盖、门窗等外表件损坏,车辆可以继续驾驶的。第二,就是事故中没有人员受伤。第三,必须是事故双方车辆都有本市机动车辆保险的。第四,驾驶员没有饮酒开车的现象 ,或者无证开车现象。

问: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我该怎么和对方协商到理赔中心办理理赔

答:具体来说,首先,发生了轻微交通事故的话,只要是属于自行协商范围的就不用报警,可先撤离现场,向各自承保的保险公司报案。然后,双方当事人填写《记录书》并在24小时内共同到就近地的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查勘定损。理赔中心的前台接待人员会帮助车主对相关资料进行验证和登记,出具定损联系单,安排车主到承保公司查勘定损。 如果双方事故车辆损失都在2000元以下的,就可以直接进入快速理赔程序。接下来,车主就可以到自己选择的维修机构或者保险公司推荐的维修机构维修车辆了。只要车主提交的索赔必要单证齐全后,2000元以下的案件,保险公司将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赔付。而2000元以上的,保险公司会在规定期限内赔付。

问:什么样的情况,我不能和对方协商处理呢

答:如果你发现对方车没有有效号牌、没有检验合格标志、没有强制保险标志的或者对方驾驶员没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就不能和对方自行协商处理,要及时保护现场并报警。另外,如果对方是酒后驾车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再开车的;也要保护现场报警处理。如果是因为碰撞过于严重,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或者你碰撞的是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按照规定,你也得打个110,请交警来处理。

问:如果发生事故时,我没带所要求的自行协商的《记录书》那该记下些什么东西呢

答:如果车主在道路行驶途中发生了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应该撤离现场并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后,条件允许的话,可以采用摄像、拍照或者文字记录等方式固定事故损失证据,及时填写《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记录书》。而当事人在撤离事故现场后应当凭《记录书》或者文字记录材料及相关证据,在24小时内同时到就近的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办理查勘定损理赔手续。

但是,如果车主没能随车携带《记录书》而又需要和对方协商处理事故的,当事人应当以文字方式如实记载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联系方式、机动车驾驶证号、机动车牌号、车型、投保公司、保险单号、保险有效期、碰撞部位、过错行为、事故责任等内容,共同签名,并拨打投保公司投案电话。然后再到保险理赔中心办理补填《记录书》等相关手续。

问:发生事故,我怎么区分我和对方车主谁该付责任,谁没有责任呢

答: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有16种情况是一方无过错,另一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负全部责任:1、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2、机动车通过路口时违反交通信号的。3、机动车通过路口遇放行信号不依次通过的。4、机动车准备进入环形路口不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5、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6、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不让左转弯机动车先行的。7、机动车通过无灯控或交警指挥的路口,不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8、前车左转弯、掉头、超车时超车的。9、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10、超车后未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安全距离驶回原车道的。11、机动车逆向行驶的。12、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路段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未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安全距离的。13、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有障碍的路段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14、车辆进出道路,未让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行的。15、借道通行、变更车道时,未让所借道路内的车辆优先通行,或者妨碍其他车辆通行,或者左右两侧车道的车辆向同一车道变更时,左侧车道的车辆未让右侧车道的车辆先行的。16、机动车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

问:如果我的车子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到理赔中心检查后,发现实际损失超过2000元的,怎么办

答:交警部门在保险理赔服务中心设点派驻了交警,对损失超过2000元轻微损失赔付范围的,或者在事故现场难以确认当事人过错行为的,事故当事人都可以凭《记录书》,共同到保险理赔服务中心,由驻中心交通民警根据双方提供的记录和证据,分析确定当事人的事故责任或者过错。

问:在现场的时候,我自己认为损失在2000元以下,所以就和对方已经协商解决了的,后来经过保险公司鉴定,实际损失金额超过2000元,我该如何处理

答:对当事人自认为财产损失在2000元限额以内而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如果经保险公司核定,实际损失是超过2000元限额的,也可由驻理赔中心的交通民警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或者《记录书》,分析确定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并及时制作《事故认定书》。当然,对在理赔中心因车辆财产损失评估有争议的,也可以由驻理赔中心的交警来进行协调,或者当事人向保险行业协会派驻理赔中心的人员进行申述。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解读苏州市保险理赔问题”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jztg/12271.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