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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有效的传媒消费维权打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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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如何有效的传媒消费维权打假报道

1.风险预警。传媒对社会环境负有守望和监视的责任,应该扮演维护消费者利益的角色。当下的信息社会也是一个风险社会,传媒将风险信息传递给消费者,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整个社会的风险意识。传媒成功有效的消费风险预警,对于消费者规避和降低消费风险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一方面,某些消费者由于虚荣心、炫耀性消费心理驱使,加之购买力有限而购买假冒名牌商品,这些知假买假行为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制假售假者的不法行径。另一方面,虽然大部分消费者还是倾向于对正品的需求,但由于种种原因陷入了购假圈套,投诉成本较高也客观上给制假售假者带来了可乘之机。虽然现在消费者维权意识提高了很多,但在侵害消费者权益不太明显或隐蔽的情况下,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仍显严重不足。

2.权威发布。信息化时代,大众传媒仍是人们主要的信源,成为人们生活的有机构成。帮助弱势一方掌握更多的市场供给主体信息,改变生产经营者对商品服务信息的封锁及发布虚假信息的行为,让消费者获得尽可能多的真实有效信息,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必备条件,更是传媒消费维权有效作为的天职和目标所在。比如中央电视台每年的3 15晚会都会曝光一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例,使消费者接触最新最权威的维权信息,提高自己的消费维权意识。

瑞典传媒的经验也值得我们借鉴。在瑞典,网站、杂志、电视等各种传媒都发布权威信息,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瑞典国家电视一台一档节目“Plus”,收视率非常高的秘诀就是专门揭露侵犯消费者利益的商家及有问题的商品,并对同类产品进行评比。每期节目均以主持人斯韦克将有问题或是得分最低的产品扔到一个巨大醒目的红色垃圾桶中作为结尾,凡是被扔到垃圾桶中的商品很快就会在市场上遭到冷遇。该节目家喻户晓,主持人的名字作为一个新动词被列入权威瑞典语字典中,意为“投诉”。对提供民用消费产品或服务的瑞典企业来说,他们最害怕的就是被列入权威消费杂志《建议与观察》公布的企业黑名单中。②任何企业,如果在国家消费者投诉局受到投诉并拒不执行投诉局的决定,都将被列入黑名单,以后将很难再在市场上立足。

3.动态跟进。近年来,国内各级各类传媒大量兴起了消费者维权专题报道或专题栏目(频道),都开通市民投诉热线和设置消费者投诉专版。如今,很多消费者被侵权时大多马上就会给当地传媒拨打市民热线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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