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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变更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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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变更须知

王先生现住在北京,近期由于工作原因将被派驻上海办事处工作2年。一年前他已经在北京购买了泰康人寿的生命关爱重大疾病保险,王先生来电询问:可否在上海缴纳续期的保费在上海是否还能方便地享受到保险公司提供的服务万一出现什么意外,可否在上海及时办理理赔

回答是肯定的。在这种情况下,王先生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保单迁移。他只需带上本人身份证、保险单去北京分公司办理迁出手续,保险公司会将客户资料转至上海分公司,上海分公司会向客户发出《迁入通知单》,王先生只须携带该通知单到上海分公司办理迁入手续,便可完成迁移。

像王先生这样的情况是很有代表性的,客户盼望在异地也同样得到公司周全的服务、快速的理赔和方便地缴费。上述王先生的保单迁移事例即属于保险公司众多保全业务服务项目之一。

保险公司除了日常的承保、理赔、续期以外,保全业务也是重要的一部分。寿险产品的服务一般都会延续很长的时间,少则几年多至十几年、几十年。在这么长的时间内,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个人信息、经济状况、家庭情况等极有可能发生变化。当出现这些情况时,投保人可以提出书面申请与保险公司协商,对保险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如投保人、受益人、通讯地址、收费方式、缴费方式、职业、工种变更、年龄、性别更正、利差领取方式、保额增减、保单复效、补发保单和保单迁移等项目的变更,以及生存、满期给付,利差返还、撤单和退保的相关处理等。对保险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这就是保险公司的保全业务,下面我们对几种常见的情况作一简单的介绍:

首先,投保人的通讯地址变更是非常常见的,对投保人而言也是非常重要的。通讯地址的正确与否虽然对合同的效力本身没有什么影响,但对投保人能否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得到更好的保险服务却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因此客户若发生地址变更的情况,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们还发现客户要求附加险的增减也较频繁。保户在投保后对某些附险的需求可能会发生变化,有的保户认为自己身体很好不会生病,因而不想续保医疗附险。有的保户看见有人遭受了意外事故感到意外风险确实很大,因而会要求增加意外附险。取消附险可以随时提出申请,但是增加附加险却有时间、身体状况、职业等方面的限制条件,因此,客户要注意了解保险公司的有关条款。

此外,保单复效也是保全业务中较普遍的现象。保险合同订立后,投保人应该按时交纳保险费,这是保持保险合同继续有效的一个前提条件。如果投保人未能在规定交费日后的60天宽限期内交纳保险费,则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但投保人仍有两年的时间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如果投保人仍想获得保险保障,复效对保户来讲不失为一个明智的选择。复效的保单仍以投保时的费率为基础计算保费,与重新投保相比不会因被保险人年龄的增长而增加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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