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丢失赔偿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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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物品丢失事主要快递公司赔
新年刚刚过去,大部分人还沉浸在新春的喜庆中,但是来自韩国的安先生却因为一场官司而烦恼。
事情得追溯到2005年5月18日,安先生在广州采购了价值10多万人民币的反射性光电开关,然后委托一家名叫“天王快递”的公司(中韩合资的一民营快递公司)运回韩国,并交代快递公司小心运送。
但据安先生反映,天王公司快递员收取货物后,又到石牌东路接收其他客户的快递,当时快递员将安先生的快递绑在自己的摩托车上,并且把车和货物停在了路边。待该快递员回来时,安先生的货物已经被盗。
事后,安先生要求该快递公司照价赔偿,但遭到天王快递公司拒绝。
安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交付快递的贵重物品是由于天王快递公司的员工的疏忽才导致被盗,责任应在于天王公司。但是自己当时并没有填保价单,只是和天王公司签定了一份合同。因此天王公司就以合同条款的第2条第一款的规定来处理,该条款表明天王公司只同意赔偿安先生最多100美元。
100美元和10万多人民币相差甚远,而且安先生坚持认为天王公司对他的快递被盗是负有很大责任的。于是,安先生起诉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快递公司赔偿其损失。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现状调查
民营快递大量涌现服务质量有待考验
记者在采访时发现,在如今民营快递公司大量涌现的情况下,身边还真有不少人有过类似安先生这样的遭遇。因为民营快递在收费和服务上比起国营的邮政业务有一定优势,比如民营快递的收费是根据路程远近决定,例如从广州寄5公斤以内的货物到兰州,连同包装费用,民营快递公司的收费不到30元,而邮政快递EMS以200克为一个单位,标准基本资费不论远近统一为22.5元,每增加200克加收6元。而且,民营快递公司实行上门服务,且对寄件封装、重量、尺寸、运递要求没有过多的限制。在这种情况下,大家就更趋向于选择民营的快递公司。
据了解,目前在广州有各种快递公司近三百余家。这些公司均提供全国各地公路整、零担货物运输、铁路航空快递等相关业务,有的还承接航空包机、仓储货运等服务。但由于速递业门槛不高,所以各快递公司的规模也不尽相同,规模大一点的公司与民航、铁路等合作,承接跨省、长途的大宗或零担货物快运业务,有的甚至还拥有自己的公路物流、快递车队,厢式、冷藏、加长等各类车型。但更多的“小速递”,只凭一台车、两个人,就搞起来了,而且也根本没有自己的速递网络。据业内人士向记者介绍,这样的“小速递”一般接到邮件后,仍要借助正规邮政速递来投寄,还有的干脆让长途客车捎带,而这样的“服务”,对于邮件安全是没有保障。
记者以邮寄资料为由找到一家小型快递公司,该快递公司在上门服务时,不仅减少了查验、称重等手续,邮寄人及物品登记也不明确。当记者问及不办理这些手续是否会有问题时,该快递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不会有什么问题。但据业内人士介绍,这些看似简化邮寄手续的做法,使应有的安全保障也“缩水”。因此而产生的纠纷也从不间断,而问题和纠纷的焦点,最后总是集中到这些快递公司的所谓的“运输规定”上,重点是其“保价和赔偿条款”。
同时,经记者调查发现,这些民营快递公司,都有“保价”业务,只是收费和赔偿方式各不相同,没有统一标准,这些民营快递公司通常与委托人签定另外一份合同,在合同中约定商执照,但大都不挂牌,依靠电话联系上门服务。尽管这些公司的价格比较低廉,但这些公司大多没有固定办公场所,经营过程不规范,快件积压的现象时有发生,邮寄物品的安全和时限都很难保证,一旦丢失基本无法查找,消费者受损失后索赔无门。
律师说法
货物安全到达是快递公司的基本义务
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王雅军律师告诉记者,安先生委托给天王公司的货物价值达10多万元,并不是一般的物品,但是天王公司的快递员确是随意将物品放在路口,导致物品被盗,责任应属于天王快递公司,但是纠纷发生后,天王公司仅同意按照合同约定的赔偿,也就是在任何情况下,任何赔偿金额或者损害运输的实际费用不能超过100美元,因此,按照这个条款,安先生只能得到不到1000元的赔偿,这个赔偿金额与10万元人民币相差了100倍。
“而如今,无故将包裹弄丢失,投递失败后的补偿确定难,投递公司与消费者签订的投递合同不规范等成了快递服务业屡被投诉的问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经赔偿的最高金额,但是最高的赔偿金额也不超过一千元。即使委托人投递的贵重物品丢失或是损毁了,也是按照最高赔偿金额。据邮政局有关人士说,目前市内的这些快递公司虽然有工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安全地将快件送达收件人,是快递公司应该履行的最基本义务,快递公司不能因为消费者没有另行交纳一笔保险费就使消费者的快件处于一种安全性不确定的不‘保险’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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