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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建立违法药品广告失信药店警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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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违法药品广告失信药店警示制度

为深入推进虚假违法药品广告专项整治,切实加强违法药品广告监管,规范药品经营秩序,近日,云南省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在全市范围内试行《违法药品广告失信药店警示制度》。制度明确:昆明市局将与全市零售药店签订抵制违法药品广告承诺书,同时对直接或间接参与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屡次销售违法广告药品的零售药店将采取处罚、约谈、再次约谈等措施。对两次约谈后仍不履行承诺的药品零售企业,将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提醒公众谨慎购买其药品。

对被警示过的药品零售企业,其警示记录将作为安全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强化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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