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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违法广告形式介绍(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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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曹晴”负责编辑,主要解答化妆品广告对产品的效用、性能进行夸大宣传 某些化妆品在其广告中对产品的效用、性能进行夸大宣传,并使用“纯天然珍贵植物制造,安全、无毒、无副作用”等不科学的用语欺骗和误导消......本文有527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化妆品广告对产品的效用、性能进行夸大宣传

某些化妆品在其广告中对产品的效用、性能进行夸大宣传,并使用“纯天然珍贵植物制造,安全、无毒、无副作用”等不科学的用语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案例1:

某“一洗黑”产品在广告中宣称“使用5分钟白发变就黑发,全面解决白发、暗黄、脱发、发质差等问题”,用后无毒无害,彻底杜绝染发产品导致的重金属毒害、损伤头发、刺激皮肤、损害发质等一系列问题,绝无后顾之忧”等。

案例2:

某化妆品XX广告称,全球首个将化妆品与养肤品合二为一的彩妆养肤产品,使用15天后,皮肤不白不嫩不要钱。这是首个能给皮肤细胞直接补水的化妆品,成分全部采选纯药植物精华,产品质量完全达到国家规定。同时,这是《世界医学与美容杂志》唯一推荐的国际一线流行品牌,中国化妆品检测中心“安全美容中国行”指定产品。

重庆市工商局在“虚假违法广告警示”中提醒市民,以上案例对化妆品的效用、性能进行夸大宣传,系虚假违法广告。

根据《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第八条(一)项规定,化妆品广告不得对产品的效用、性能进行夸大宣传。

对以上警示中所涉及的违法广告,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均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查处。同时,市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认真识别广告内容,理性选择,清醒消费,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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