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高峰禁止出租车交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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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禁止出租车司机在市民上下班高峰时段进行交接班,并以此为借口拒载,违者轻则扣诚信考核分,重则清除出租车营运岗位。近日,记者从辽宁省沈阳市交通运输管理局了解到,该局出台的打击出租车拒载行为系列举措已从6月21日开始试行,7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近一两年来,沈阳市不少出租车司机以交接班为由,在上下班时间段“挑活儿”、拒载,影响了公共交通运力,影响了城市形象。据统计,今年1月至5月,沈阳市交通运输局共受理出租车拒载类投诉5850件,占投诉总量的48.5%。
为解决早晚交通高峰时段打车难的问题,6月中旬,沈阳市交通运输局出台了限时交接班制度,要求出租车司机在早高峰的7时至9时和晚高峰的16时30分至18时30分,禁止交接班,任何出租车企业不得安排车辆交接班。沈阳市交通运输局将出租车交接班情况作为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登记的内容之一加以备案,明确交接班时间、地点、对象以及交接班方式,作为今后管理检查的依据。对因拒载被投诉的出租车驾驶员,先行停止车辆营运,接受调查处理;对于查证属实的案件,由交通执法部门对驾驶员实施行政处罚并进行诚信扣分。对于1年之内累计拒载3次的驾驶员,交通执法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吊销其从业资格,令其两年内不得从事出租汽车行业经营。此外,沈阳市还将实行交接班导向牌制。由行业管理部门统一制作交接班导向牌,出租车在下午和晚上的交接班时段内,空车待租状态下可以使用导向标志牌,向乘客明示交接班方向,允许出租车驾驶员使用交接班导向牌在交接班期间顺路拉载同向乘客。
据悉,目前,沈阳市各出租车公司已开始试行错时交接班制度。6月21日上午7时30分左右,即以往出租车早上交接班的主要时间段,记者在沈阳市中心实地调查时,未发现以往常见的出租车拒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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