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却期制度为什么会产生争议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饶红星”负责编辑,主要解答在民商法学界,关于交易行为的效力存在诸多学说。“意思主义”认为,交易当事人的内心想法与外部表达不一致时,应当以内心的想法为准,否定交易行为的效力。换句话说,只要当事人证......本文有900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3分钟。
在民商法学界,关于交易行为的效力存在诸多学说。“意思主义”认为,交易当事人的内心想法与外部表达不一致时,应当以内心的想法为准,否定交易行为的效力。换句话说,只要当事人证明交易违背了自己的真实意愿,那么,就可以否定行为的法律效力。该理论充分体现了诚实信用的原则,也贯彻了自然法的精神,按照这一理论任何人都不得强迫他人违心交易。然而,这个学说的最大问题就在于,假如当事人意识到交易的后果对己不利,可以立即按照意思主义理论否定交易的效力。这对于交易相对人来说是极不公平的。所以,各国在制定商法典的时候,基本上排除了“意思主义”,转而普遍采用“外观主义”。“外观主义”认为,当交易当事人的内心想法和外部表达不一致时,不应以当事人的内心想法为准,而应当以当事人的外部表示为依据,明确合同的效力。换句话说,只要交易当事人立下字据,那么,就必须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办事,绝对不能反悔。
但是,工业化时代商品的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功能越来越复杂,消费者在购买商品的时候,不了解商品的功能,甚至也不清楚商品的使用方法。假如不允许消费者无条件退货,那么,不仅会给消费者带来损失,而且也会造成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对于经营者来说,不允许无条件退货,还会使自己失去获得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反馈的机会。所以,许多发达国家在《合同法》或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经营者在出售消费品的时候,应当允许消费者无条件退货。这种制度在法律上叫冷却期制度——让消费者头脑清醒之后,重新作出选择。
可是,这项制度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如果允许消费者无条件退货,那么,消费者会不会借用这个制度,无条件地使用经营者的商品在美国的超级市场,几乎所有的家用小电器都可以在约定的期限内无条件退货,一些中国留学生就是利用这一条款,在炎热的暑假购买电风扇,使用一段时间之后在经营者规定的期限内,到超级市场无条件退货。这样做虽然给留学生节省了一大笔的开支,但却在客观上损害了中国留学生的形象。冷却期制度的存在,确实给一些消费者可乘之机。
其次,假如允许消费者无条件退货,会不会损害交易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所谓无条件退货,是指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后,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出于个人原因而将货物退给销售者。这项制度必须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但制度本身不可能弘扬诚实信用的原则。事实上,在我国因为消费者退货而发生的法律纠纷屡见不鲜,假如把这项制度写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那么,会不会严重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交易秩序部分学者撰文指出,冷却期制度是一个使用范围非常狭窄的制度,如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笼统地写明消费者可以无条件退货,那么,最终很可能会导致中国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无法发挥作用。这不是对中国人存有偏见,而是一种客观事实,一个不得不面对的社会问题。学术工作者在提出立法建议的时候,不能东施效颦,而应该脚踏实地了解中国的国情,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
第三,无条件退货必然会增加经营者的负担,经营者会不会将一些消费者退回的商品重新包装,然后放在货架上公开出售呢假如经营者这样做,那么,势必会损害其他消费者的正当利益,他们不得不使用已经被购买者使用过的商品,其人身和财产安全可能因此而受到损害。因此,这些学者认为,从保护消费者整体利益出发,也应该禁止冷却期制度。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冷却期制度为什么会产生争议”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jztg/11174.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 全部评论(0)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