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汇总及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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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海淀区安宁庄西路15号怡美家园的业主,我们对本小区中的会所问题及售房合同中所述的外窗为中空窗的问题向你们投诉。
自2000年6月怡美家园项目开始销售一期工程的期房以来,开发商北京宏大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销售商成业行一直向我们描绘着这个项目的高雅的品质及美好生活环境,在怡美家园售楼处的沙盘上和大量散发的广告中都特别强调了怡美家园有一个完善的休闲娱乐设施,广告中明确写着:“4300平方米大型综合会所,以及户外健身、娱乐设施。温水室内游泳池、医疗保健室、健身房、棋牌室、乒乓球室、餐厅、室内儿童游乐场、超市”等,这个会所是该楼盘的销售亮点;今年该项目还被评为北京市的甲级A类住宅。
2001年3月一期入住后,在会所装修时却把泳池填盖了。今年9月会所又贴出了写字楼商务中心的招租广告。我们认为会所的招租说明它的性彻底改变了,开发商宏大兴业和销售商成业行在售房的过程中有欺诈行为,是对购房人利益的侵害;就这一情况我们询问了开发商,他们的回答是:作为开发商与土地方合作的基本条件小区会所以抵账的方式卖给了土地方煤炭四厂,即产权归煤炭四厂,并由其独立经营。由于会所处在小区的中心位置,会所成为对外经营场所不能保证开发商所说的小区封闭式管理,监控与保安措施也形同虚设,小区的安全成为一个突出问题。在会所问题还没有搞清楚时, “十一”期间开发商又与煤炭四厂串通,利用节假日期间在会所周围圈出比会所占地面积大出至少三倍的土地建起了围栏,这严重影响了小区的绿化、停车位和景观。 我们国家是法治国家,开发商的行为要有律的约束,我们的利益要有法律的保护。宏大兴业公司在销售过程中所承诺的会所功能被煤炭四厂的办公楼取代是对我们的误导和欺骗。开发商还拒不说明公摊面积的详细内容。根据消法中有关消费者知情权的规定,购房人花在公摊面积上的几万元,有权知道这其中的细节,我们要求开发商公布公摊面积的细节。会所是居民小区中的文化、娱乐、健身场所,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基地 ,会所性质的改变是否符合小区基层文明建设的要求是否符合党中央提出的三个代表的精神国家对小区中的公建设施有规定,我们要求开发商按照规定办。
在我们的合同中明确写着“外窗为高级节能塑钢中空窗”,但交付使用的房屋外窗只是单层玻璃或是双层玻璃,没有按合同执行。虽然开发商做出了补偿姿态,但补偿金额与实际情况相差太大,开发商不应该单方面做决定,要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双方应在平等的地位上协商,开发商要诚心诚意地给业主倍偿。
*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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