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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企业经营者激励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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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改进企业经营者激励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激励机制评估体系的建立

建立机制评估体系,推行决策失误追究制度。业绩突出要奖励,决策失误要追究。为了提高企业资产运营效益,调动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逐步建立健全企业资产管理激励约束机制,包括推行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点、推行风险抵押金制度、开展期权期股试点、建立经营决策失误追究制度等。推行风险抵押金制度,落实经营责任。

采用授予经营者未来以约定的价格购买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或赠与经营者一定期限的公司股份分红权并用分红所得购买公司股份等办法。

建立企业经营决策失误追究制度,连续两年亏损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不得续任,不能实现任期目标的必须离职,约定期限内不能扭亏转盈或明显减亏的,对经营者班子要进行改组。

(二)企业经营者激励机制方案设计与实施

一切组织的激励与约束,最后要落实到人的激励和约束上来。对经营者的激励有:月工资、奖金、年薪制、拥有股份、经营者的社会地位等。

1.经营者的激励方式

第一,工资激励。也称基本工资。因企业家劳动是高级劳动,其贡献也比一般职工大得多,因而其工资比一般职工高得多,企业规模越大,管理层次越多,最高与最低工资差别越大,反之越小。

第二,奖金。

第三,年薪制。对经营者的报酬收入制定,直接影响经营者的积极性和责任心。党的“十五大”提出,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再与按劳分配和要素分配相结合。据此方针,可考虑对经营者实行年薪制。

因此,应在企业经营管理中,逐步和积极地实行经营者报酬年薪制,可试点进行,逐步推开。

第四,让经营者适当拥有股份。在现代企业制度中,企业家的重要投资方式是持有本企业的股票,股息是其重要收入来源。为使企业家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紧密联系,让企业家持有本企业的投票,是许多国家公司的普遍做法。许多美国大公司给予经理一种可以固定价格购买本公司股票的权利,若公司经营得好,股票市价上升,经理便可用低价买进价值较高的股票。

2.经营者持股方案

凡是实行股份制的公司,可考虑实行“经营者股权人格化”方案。即当企业经营者对企业经营有方,使企业获良好经济效益时,可从企业赢利中,获得一定份额的股份,作为其优秀管理才能的回报。具体做法可在经营者完成利润目标的前提下,按利润的一定比例(3~10%)提奖转为经营者个人资本入股。经营者个人总的持股比例累计不超过企业总股本的10%,利润提奖入股的资本,不论经营者是否在本企业,10年内不能转让,使经营者利益与企业利益长期挂钩,抑制经营者的短期行为。这种经营者持有企业股票在一定时期内不得转让的做法,使经营者个人利益与本企业的发展和利润息息相关,对激励经营者切实关心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具有重要作用。

3.经营者年薪制的基本原则

建立健全对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是保证企业经营者对企业尽

心尽职的一个重要方面。从一定意义上说,年薪制的问题早已成为影响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实行经营者年薪制,是改革实践和企业分配制度的重大举措,是建立经营者激励机制、保障所有者权益的重要手段。

由于经营者年薪制在我国尚处于发展阶段,所以,在制定和实行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工作中,必须坚持一些基本原则:

第一,坚持经营者责任、贡献、利益相一致的原则。一方面必须给经营者下达明确的工作目标和经营目标,每年同经营者签订相关经营目标责任书,并认真进行考核;另一方面要在分配上充分体现经营者的劳动价值,使经营者的责任、贡献、报酬真正统一起来。

第二,坚持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在进行年薪制设计时,按照利益与风险共担,当前与长远兼顾。经营者的年薪水平与企业经济效益直接挂钩,经济效益越好经营者收入越高;完成得不好,要进行处罚,扣除部分年薪,直至扣除风险抵押金。

第三,坚持确定年薪指标合理合情与企业的历史现状相互兼顾的原则。在确定年薪收入的水平上,既要考虑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又要考虑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出现的不可预见因素、不可比因素以及企业具有的历史沿革过程。既突出效率优先,又注意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工作量和工作难度的差别。一方面使效益不同的企业拉开档次;另一方面,又要照顾不同类型的企业,使经营者得到比较合理合情的收入。

第四,坚持先考核、审计,后予以兑现的原则。在企业的经济运行状况与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的基础上,由所有者及相关部门进行考核和审计,根据考核和审计情况兑现年薪。

4.企业经营者期权激励机制方案

股票期权作为企业对经营者实施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在国外已发展的相当完善,对企业有效管理运作发挥着积极作用。而我国企业股票期权激励机制是自1996年以后在一些地区才出现萌芽的,如上海贝岭、上海金陵以及武汉的一些商业类上市公司都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初浅的尝试。1999年10月,中国开始进入股票期权试点阶段,认股权作为股票期权的一种实现方式受到广泛关注,尽管成文的法规制度尚未出台,但很多高科技企业及改制企业在经营与分配方式中已引入期权概念。

然而,应该看到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在我国还刚起步,由于法制环境、

市场条件、企业管理模式等方面的因素,此机制在我国运作过程中还会遇到很多障碍。

(1)期权激励机制的设计

根据国内企业的实际情况,目前可设计以下期权方案:

第一,直接从国有股或法人股中拿出一部分作为期股由于股份性

质无法转变,而且不能变成流通股,经理人员拿去后不能兑现,也就无法产生激励效果。

第二,通过配股完成。公司为了有效地激励经理人员可由股东大会通过决议,设立薪酬委员会,负责实施经理人员股票期权计划,根据经理人员的业绩考核情况授予股权,并同意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将原股东配股的一定份额转由持有股票期权的经理人员行权认购,配股缴款日即为股票期权的行权日,行权价由股东大会决定,在此之前为股票期权的授予期,行权后股票可以在二级市场上出售。

第三,通过送红股或转赠股本。此方式的股票来源是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股东大会可以决定经理人员是以一定价格认购股票还是免费取得股票,授予对象以授予期。

第四,设立虚拟股权。在股本结构设置中赋予经理人员持有一定的股份即先以虚拟股份行权,经理人员只享有红利分配权,不拥有所有权,待法律成熟时再转为实股,这实际上是在目前法律状况下以一种借助股份为设计单位的奖金计算方式,是先以虚拟股票行权。这种作法实际上并没有涉及到公司股票的买卖运作,也不需要在公司内部形成“库存股”,或回购来保证计划的实施,从而绕开了“公司不得回购股票”的障碍。

第五,通过赠发新股完成。增发新股是解决行权股票来源的有效途径,事实是股票期权计划的一种较为理想的期权方案。因为股票发行正逐渐向发行人和承销商主导(即由市场决定)的形态过渡;中国证监会对于承销商和法人利用增发时机进行业务创新提供了足够的空间;目前一级市场新股增发的方式相当繁多,创新方案不断涌现一直受中国证监会的鼓励。增发新股在确定行权价格等方面比较容易。

(2)股票期权的管理

管理股票期权是为了在公司内部建立规范、透明的游戏规则,因此公司制定的股票期权管理办法应当有股东大会的充分授权,保证期权是有条件的赠与及充分的激励,而不是无对价的赠送;在程序性规定方面应保证期权授予和披露的程序规范和充分。公司应建立相应的内部约束机制,完备的内部约束机制包括认股权章程、独立组织管理制度、透明的综合考核指标、定期独立财务审核制度、独立券商交易制度、财务处理和披露原则、税务条例、保密制度等。

公司股东大会是股票期权计划的最高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是执行机构,董事会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必要的授权后,设立股票期权管理委员会,管委会是日常管理机构。管委会是否为常设机构取决于公司的管理模式和运营实际,但是,根据国际惯例和股票期权管理的特殊性质,管委会的人员中应有两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职务,不拥有股份,能够不受具体事务和个人利益的干扰,以参与重大决策,对期权持有人进行监督和考核,从而提高公司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股票期权方案的设计在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浪潮中具有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重任,设计期权方案还必须革除国有股一股独大的弊端,在公司内部建立一个激励与约束协调一致的法人治理结构,而在我国目前情况下,由于还没有股票期权的统一的法规法案,在实践中属于探索性质,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理论研究再进行一定程度的创新,因此,作为我国股权激励模式的股票期权的探索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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