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事故旅行社不再先行垫付住院费怎么办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宋旭东”负责编辑,主要解答旅游格式合同具有格式合同的一般特征:广泛性、持久性、重复性、单方事先决定性等。旅游业者凭借其地位及专业优势而拒绝旅游者对其预先制订好的格式条款内容进行平等协商,使旅游格......本文有611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旅游格式合同具有格式合同的一般特征:广泛性、持久性、重复性、单方事先决定性等。旅游业者凭借其地位及专业优势而拒绝旅游者对其预先制订好的格式条款内容进行平等协商,使旅游格式合同失去一定前提和基础的“合意”不能真正反映旅游者的真实意思。
法律咨询:旅游事故旅行社不再先行垫付住院费怎么办
近日我和70岁老妈去玩漂流。在漂流过程中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误,导致漂流筏相撞。我额头有伤痕,母亲肋骨部有伤。尽管漂流须知上写70岁上人不让漂,但他们让我们漂了,而且事故的发生是因为工作人员没有协调好上下游的船只,下面的没走,就把我们上面的给推下去了,导致相撞。当时去了镇医院,因为设备陈旧,医生建议去市级以上医院,导游并没有跟我们一起采取积极措施。到家后,我打电话给旅行社的人(当初订合同的人),他们态度很积极,帮我们交了住院费。我们当初买了三种保险,旅行社责任险,人身意外险,漂流险。旅行社和漂流景区联系,景区让旅行社先行垫付住院费,但现在旅行社看景区态度懈怠,也害怕钱打水漂,不想再垫住院费了,可妈妈病还没好,我该怎么办哪!景区比较远,我们只能联系旅行社,可现在他们也不想管了,我想知道旅行社是否有连带责任,当景区不管我们时,旅行社是否有责任来管我们,而且景区应承担什么责任,包括医疗费,精神损失费(额头疤痕,惊吓),误工费等,金额大概多少。
律师回答:
这要看旅行社和你之间签订的旅行合同具体条款。不过总的来说 旅行社和景区是应该承担连带责任的
相关法律知识:
《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中有关规定的内容
第三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产如需保险,应向中国境内的保险企业投保。
第四条 国家保险管理机关是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保险管理机关的职责是:拟定保险事业的方针、政策,批准保险企业的设立,指导、监督保险企业的业务活动,审定基本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检查保险企业的会计帐册和报表单据,并对保险企业在经营业务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或者损害被保险方的合法利益的行为,给予经济制裁,直至责令其停业。
第五条 国家鼓励保险企业发展农村业务,为农民提供保险服务。保险企业应支持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集股设立农村互助保险合作社,其业务范围和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旅游事故旅行社不再先行垫付住院费怎么办”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jztg/10566.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 全部评论(0)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