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民事法律知识 > 正文

化妆品过敏赔偿问题的咨询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陈昆健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陈昆健”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产品质量标准是产品生产、检验和评定质量的技术依据。产品质量特性一般以定量表示,例如强度、硬度、化学成分等;对于难以直接定量表示的,如舒适、灵敏、操作方便等,则通过产品和零......本文有458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产品质量标准是产品生产、检验和评定质量的技术依据。产品质量特性一般以定量表示,例如强度、硬度、化学成分等;对于难以直接定量表示的,如舒适、灵敏、操作方便等,则通过产品和零部件的试验研究,确定若干技术参数,以间接定量反映产品质量特性。

法律咨询:化妆品过敏赔偿问题

你好 我是专卖店销售客户一套化妆品。他就拿回家用了 第二天出现了过敏,去医院治疗了,我们给你他1000元的赔尝,现在过敏现象基本算好了,但是他还要我们在赔他2000元,这样合理吗不给他我们该怎么说化妆品的质量是合格的。因为他的皮肤是敏感性所以过敏,好多人用都没有是。他们要上告我们需要那些证据那些步骤谢谢

请问 他们有证明人是在我们店里买的。但是过敏的证据是没有,要是在次用我们的产品过敏了。可以算证据吗

律师回答:

如果产品没有质量问题,那就不需要承担责任。建议报警处理。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职能: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二)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三)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四)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五)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

(六)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七)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价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能应当予以支持。

第三十三条

消费者组织不得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不得以牟利为目的向社会推荐商品和服务。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化妆品过敏赔偿问题的咨询”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jztg/10315.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