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民事法律知识 > 正文

谈经营者实施欺诈行为的表现形式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蒋春银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蒋春银”负责编辑,主要解答【经营者义务】谈经营者实施欺诈行为的表现形式 经营者的义务是相对消费者的权利而言的,只有经营者履行了义务才能保障消费者权利的实现。 (1)、销售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本文有314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经营者义务】谈经营者实施欺诈行为的表现形式

经营者的义务是相对消费者的权利而言的,只有经营者履行了义务才能保障消费者权利的实现。

(1)、销售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分量不足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4)、以虚设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行为;

(5)、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或标记销售商品的;采取雇用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的;

(6)、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7)、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8)、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款提供商品的;

(9)、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10)、销售失效、变质商品的;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品权的商品的;

(11)、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企业名称或者姓名的商品的;

(12)、销售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的;

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的。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谈经营者实施欺诈行为的表现形式”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_jztg/10061.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