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放弃犯罪中止的三个特征是什么?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周礼军”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自动放弃犯罪中止的三个特征是什么? 犯罪中止自动放弃犯罪的特征主要有时空性、自动性、有效性。 (一)必须是在犯罪过程中中止犯罪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所谓犯罪过程从预备......本文有636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一、自动放弃犯罪中止的三个特征是什么?
犯罪中止自动放弃犯罪的特征主要有时空性、自动性、有效性。
(一)必须是在犯罪过程中中止犯罪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所谓犯罪过程从预备犯罪到犯罪完成的全过程,只要这个过程尚未结束,犯罪尚未完成,犯罪构成尚未处于完成形态,都可以成立犯罪中止。反之,则犯罪中止不能成立,至于犯罪是否已经完成,犯罪构成是否已处于完成状态,要以刑法分则条文所规定的各种犯罪构成的完成形态为准。前面已经指出,犯罪构成的完成形态是复杂多样的:行为犯、危险犯、结果犯的完成形态都不同,必须依照刑法的规定,分清各种不同情况,才能正确确定某种犯罪是否已经完成。对犯罪完成后犯罪分子采取的补救措施后者悔改表现,如把窃得的东西再放回原处或者赔偿被害人的损失,都不是犯罪中止。但可以构成量刑的从轻或者减轻的情节。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认定单位犯罪的判决书的内容有哪些
(二)中止的自动性。
成立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在主观上的区分标志。当然这里的自动性可以包括:自动中止犯罪或自动的防止结果的发生。犯罪分子中止犯罪的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例如对被害人的同情或怜悯、内心的谴责、突然悔悟、对受刑事制裁的恐惧等等,无论何种动机,只要中止犯罪出于自己的意愿都可成立犯罪中止。应当指出,犯罪分子停止犯罪的决定可能来自外界的激或影响。例如,被害人的苦苦哀求。只要这些外界事情的存在对停止犯罪并不起到强制作用,仍然是出于犯罪的分子的意愿,就是自动中止。但是,如果这种外界的刺或影响,对犯罪的停止已起到了强制作用,即犯罪分子把它视为继续进行犯罪的障碍而被迫停止犯罪,这就不是自动。换言之,如果这一强制力达到了质与量的统一就是犯罪未遂。反之,质与量的不统一就有可能是犯罪中止的形态。
(三)中止犯罪必须是彻底的而不是暂时的,即犯罪分子决心今后不再继续进行已经中止的犯罪活动,等待以后再继续进行,这只是犯罪的暂时中断,而不是犯罪中止。
自动放弃犯罪中止的具体情况可以基于实际的犯罪事实来进行处理,涉及到具体的犯罪行为,是可以按照上述三种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处理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或者对是否构成自动放弃犯罪中止的情况可以聘请律师来进行界定。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自动放弃犯罪中止的三个特征是什么?”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98090.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 全部评论(0)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