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刑事法律知识 > 正文

假想防卫故意杀人区别是什么?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慕强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慕强”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一、假想防卫故意杀人区别是什么? 假想防卫故意杀人区别是主观意识不同,1、假想防卫,假想防卫不是正当防卫,对于假想防卫,应视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失而予以不同的处理。如果行为人......本文有527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一、假想防卫故意杀人区别是什么?

假想防卫故意杀人区别是主观意识不同,1、假想防卫,假想防卫不是正当防卫,对于假想防卫,应视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失而予以不同的处理。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有过失,且刑法规定为过失犯罪的,就按过失犯罪处理,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过失,则按意外事件处理,不承担刑事责任。

2、事前防卫。在不法侵害尚处于预备阶段和犯意表示阶段,行为人实施的防卫属于事前防卫。事后防卫也称为事后加害,即在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后进行的所谓防卫。

具有如下特征: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故意伤害罪几个被告对其中一人谅解可以吗?

(1)不法侵害事实根本不存在,行为人误认为存在;

(2)行为人是出于防卫的意识,实施防卫行为;

(3)行为人防卫行为造成了无辜者的损害。

二、应负的刑事责任

(1)行为人应当预见到没有不法侵害而没有预见,造成危害结果,应负

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

(2)行为人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了防卫行为,而在防卫过程中从使

用的工具、打击的部位、造成的后果显属不当,叫“假想防卫过当”,行为人

应当对过当的结果负责,可以比照防卫过当来处理。责任比第一种轻一点;

(3)主观条件的限制,行为人不可能预见到,所采取的手段方法也无不当

之处,应属于“意外事件”;

(4)行为人既是假想防卫,也是提前防卫,主观过错应属“故意”。

就上面的案例可以看出事前防卫有起因条件只是失去时间条件而已。

假想防卫则是失去了起因条件,没有起因条件就更不谈时间条件了。

正当防卫应该先有不法侵害存在,然后才有正在进行,才有防卫人意识到不法侵害存在,才有确定防卫对象,才有就防卫对象进行防卫,最后才有控制必要限度的必要。

今年来出现了很多正当防卫的案件,所以国家也在鼓励正当防卫行为,但是超出了防卫的限度就会构成防卫过当,除了防卫过当会引起犯罪行为之外,还存在着假想防卫,也就是客观上并不存在着有不法的侵害人,但是主观上却认为存在。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假想防卫故意杀人区别是什么?”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97479.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