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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要保证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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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强制措施的一种,九六年以前的原刑诉法对此仅作一些原则性的规定。九六年修订后的刑诉法对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取保主体、取保方式、取保期限、保证人的条件与义务以及被取保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承担的义务等做出明确规定,增加了可操作性。

法律咨询:取保候审要保证人吗

现在人已经取保候审出来了,公安机关要当事人下周去XX地点缴纳N元保证金,到时候要带直系亲属一起去吗

律师回答:

法律上有保证人和保证金两种方式。

相关法律知识: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条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中止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严禁以取保候审变相放纵犯罪。

第四条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

第五条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决定机关应当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第六条取保候审保证金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统一收取和管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对保证人的罚款决定等,应当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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