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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时间问题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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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李露明”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保释制度目前已为许多国家所采纳,我国于1996年修订刑事诉讼法时亦也明确规定了取保候审制度。保释制度之所以能够得到广泛的采用,就在于它自身的优越性。 法律咨询:取保候审时间问题......本文有601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保释制度目前已为许多国家所采纳,我国于1996年修订刑事诉讼法时亦也明确规定了取保候审制度。保释制度之所以能够得到广泛的采用,就在于它自身的优越性。

法律咨询:取保候审时间问题的咨询

现在已经拘留33天了。我们今天在检察院已经办理了取保候审的手续,什么时候人被拘留的人才能回来他们是7个人,是不是都可以回来是因为抓小偷,小偷现在是重伤。但是没有生命危险。

律师回答:

要看具体情况。取保候审要申请,批准了才可能放人。

相关法律知识: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关规定的内容

第十一条决定机关发现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认为依法应当没收保证金的,应当提出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的书面意见,连同有关材料一并送交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根据决定机关的意见,及时作出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并通知决定机关。

第十二条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执行机关应当暂扣其交纳的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决定是否没收保证金。对故意重新犯罪的,应当没收保证金;对过失重新犯罪或者不构成犯罪的,应当退还保证金。

第十三条决定机关收到执行机关已没收保证金的书面通知,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的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决定重新交纳保证金的程序,适用本规定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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