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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后收监会从重处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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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陈冬年”负责编辑,主要解答英国1679年的人身保护法首次确立了保释制度,明确规定了被羁押人享有申请保释不予羁押的权利。该法对后世影响很大,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都纷纷确立了这一制度。 法律咨询:取保后收监会......本文有878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3分钟。

英国1679年的人身保护法首次确立了保释制度,明确规定了被羁押人享有申请保释不予羁押的权利。该法对后世影响很大,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都纷纷确立了这一制度。

法律咨询:取保后收监会从重处罚吗

我朋友因为盗窃MP4被抓,涉案金额1680元,现在已办理取保。但他有前科,前两次都是盗窃,但是数额都是1000元左右。马上要开庭了,很担心他会被收监。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而言,对于我朋友这类人员,是不是要从重处罚。真的会收监么

律师回答:

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相关法律知识: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七条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在其指定的银行设立取保候审保证金专户,委托银行代为收取和保管保证金,并将指定银行的名称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交纳。

第八条决定机关作出取保候审收取保证金的决定后,应当及时将《取保候审决定书》送达被取保候审人和为其提供保证金的单位或者个人,责令其向执行机关指定的银行一次性交纳保证金。决定机关核实保证金已经交纳到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凭证后,应当将《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送交执行机关执行。

第九条执行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必须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及其违反规定,或者在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应当承担的后果。

第十条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依法应当没收保证金的,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作出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的决定,并通知决定机关;对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同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连同有关材料一并送交决定机关。

第十一条决定机关发现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认为依法应当没收保证金的,应当提出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的书面意见,连同有关材料一并送交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根据决定机关的意见,及时作出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并通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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