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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亿国债诈骗阴影难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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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赵锐”负责编辑,主要解答2004年的8月中旬,广东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对于一手制造与骗取国债回购资金达5亿多元、造成国家巨额财产损失的主犯蓝运生以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本文有2552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7分钟。

2004年的8月中旬,广东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对于一手制造与骗取国债回购资金达5亿多元、造成国家巨额财产损失的主犯蓝运生以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2名同案犯刘新红、康毅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除了潘建华一人,没有官员在这起巨额国债诈骗案中受到处分。

蓝运生,一个只有高二文化程度的香港身份的河源人,利用通过*纵非法承包的河源国债服务部,通过国债回购在1994年-1996年,短短不到两年时间内从全国各地129个法人机构诈骗资金10.13亿元,其中5.13亿元被挥霍一空,一手制造了震惊全国的国债回购金融诈骗大案。

三名罪犯最终逃脱不了法律制裁。但他们造成的高达5亿多元的巨大的资金窟窿,却让河源,一个年财政收入平均在3亿多的贫困地区的地方财政负荷累累。

1994年-1996年,是中国历史上一段关于国债回购的疯狂岁月。可靠资料显示,仅1994年参与国债回购的单位至少在3000家以上,交易总量超过3000亿元,仅武汉证券交易中心1994年交易量就达近1500亿元。因为国债回购一项总共造成了720亿债务苦果,形成了极其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至今为止,除了银行核销和剥离了坏账外,由此引起的庞大资金缺口损失与债务追索依然没有了结。

大案后遗症

坐落在河源市新市区红星路上的奥生大厦已经物是人非,当年河源国债服务部所在的二楼已经变成了一个酒楼的经营场地。隔壁的中国银行河源分行的办公地址当年也是蓝运生拥有的物业。当年蓝运生在河源所开设的36家公司均已经从工商注册登记上销声匿迹。

但蓝运生国债诈骗案留下的阴影却依然挥之不去。

“人家说厦门原华走私案使厦门经济至少倒退了10年,我们河源蓝运生大案也至少使得我们当地的经济倒退了好几年。”河源当地一位从事经济研究的有识之士感叹道,涉案金额高达4亿元的全国最大金融票据诈骗案和蓝运生国债回购诈骗案,这两起发生在河源的金融犯罪使得当地政府非常被动和尴尬。蓝运生国债诈骗案的5亿多资金的债权人纷纷把河源市政府当成了讨债的对象,据有关知情人士透露,河源市政府在当地主导投资的一些物业与资产均遭到过其他省区来的法院的纷纷查封。

光大银行天津分行讨债之路历时六年,终于在新的领导班子成立后的2001年1月份从河源政府手中讨回了他们的600万国债回购本金。而像天津光大银行这样多年坚持上门讨债的地方政府与机构还为数不少。

河源当地的一份报道称2003年河源市财政收入实现历史性突破,增长27.5%,实现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3562万元。据河源曾在政府部门任职的一位官员透露,河源市一年的财政收入平均在3个亿,而一年的财政支出则在15个亿以上,河源的财政缺口多年来一直吃的是财政补贴的饭。而河源多年累积下来的财政赤字保守估计至少在100亿以上。一年来河源所有的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总额在150-170亿元。

“银行是当地经济的晴雨表,这个事件的阴影与后遗症现在依然都没有化解。”河源一家当地金融机构的负责人说,自从他2001年到河源任职以来,每年从10月份开始到年底的一段时间,地方财政各项收入回笼入库的时候,就有各省地区的法院人马纷纷赶着来查封河源市政府在其开设的各种账户,“我们也不敢不执行,但这对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影响实在是太大了。”

河源市金融机构承受着苦果。据人民银行河源中心支行最近的一份统计资料显示,截至7月31日,除广东发展银行河源办事处略有183万元赢利外,其他包括四大行当地分支机构、农信社在内的金融机构则全线亏损,亏损额高达38355万元,而其中仅工行河源分行一家就亏损35277万元。 骗局全记录

“蓝运生学历不高,但人很灵光”,河源一名早期与蓝运生打过交道的人士回忆道。1991年,移居香港两年的蓝运生在当时以港商身份回乡投资淘金热潮的影响下,琢磨着怎么在自己的老家赚点钱。是年底,他以与香港人严某合伙注册的香港粤生贸易公司的名义承包了河源市石化燃料总公司,该公司成了蓝运生立足河源的据点。

在担任该公司总经理期间,蓝认识了安徽省铜陵市寿康证券部驻武汉证券中心的交易员康毅,蓝从康毅口中讨教赚钱之道,从而得知获得国债交易席位后可以利用国债交易回购拆入资金。蓝通过关系找到了时人河源市财政局预算二科科长潘建华,潘建华手中当时掌握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设立国债服务部的批复》,潘本身兼任河源市国债推销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手中保管着该委员会的印章。在一番讨价还价后,二人达成交易条件,以蓝运生收购潘建华急欲出手的河源市雄亚实业公司的房地产为条件,潘个人以河源市国家债券推销委员会作为发包方,蓝通过河源奥生食品工业有限公司非法承包了河源国债服务部,随后不久在蓝、潘二人的*纵下,发包方变为河源市国债服务部,承包方变成了河源奥生股份有限公司。随后,潘建华办理了河源国债服务部营业执照,并刻制了公章。蓝运生则以河源国债推销委员会的名义,打印了“任命潘建华为河源国债服务部主任”、“聘任蓝运生为河源国债服务部总经理”等材料,并分别打印出四份同意河源市国债服务部在武汉、天津、北京、上海四个交易中心设立席位的批复,并虚构“河源市国债服务部成功地发行和承兑转让国库券业务1亿多元,代理转让各类国债证券8000多万元”的事实,在康毅的帮助下,两人继续编造《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等材料,并将广东省财政厅同意设立河源国债服务部的时间虚报为该国债服务部的时间,潘建华改任法人代表,虚构了副总经理傅运生。康毅通过关系,帮助蓝运生于1994年9月6日骗取了武汉证券交易中心甲类会员资格和466号交易席位。随后,蓝、康二人利用同样的虚假材料骗取了天津证券交易中心、全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会员资格和交易席位。随后,蓝运生利用这四个交易席位,以及授意另一得力干将刘新红刻制了河源国债服务部的财务、业务及各驻证券交易中心10多枚公章,并仿制出了136份金融高达7个亿的《河源市国债服务部国库券委托代保管收据》,这些虚开自制的收据作为协议成交方式的质押,成为蓝运生骗取资金的重要道具。

司法会计鉴定查明:从1994年8月至1996年9月,蓝运生通过国债回购的交易手段从全国129个单位非法拆入资金216笔,总额为10.13亿元,其中,康毅主打的武汉中心席位最多,总共从浙江证券、南方证券、国泰君安等66个单位拆入资金122笔,金额达5.17亿元;天津中心席位拆入长春证券等50个单位资金82笔,金额3.86亿元;北京中心席位拆入北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12个单位13笔,金额1亿元;上海中心席位拆入鞍山财政证券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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