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刑事法律知识 > 正文

伤害中案件中一重一轻伤可以取保候审吗?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程太来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程太来”负责编辑,主要解答英美法国家没有强制措施意义范畴上的取保制度,相反,规定了“权利保释”的概念。权利保释首先出现在英国,认为保释是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一项法定权利,只要案件的诉讼活动尚未结束,......本文有528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英美法国家没有强制措施意义范畴上的取保制度,相反,规定了“权利保释”的概念。权利保释首先出现在英国,认为保释是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一项法定权利,只要案件的诉讼活动尚未结束,还需要嫌疑人或被告人继续到庭的,法庭原则上必须给予保释。

法律咨询:伤害中案件中一重一轻伤可以取保候审吗

重伤害中案件中,一重一轻伤,轻伤害不管,可以取保候审吗

律师回答:

没有法定理由的话不能

相关法律知识: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七条执行机关应当向保证人宣布罚款决定,并告知其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后的五日以内,向执行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核一次。上一级主管机关收到复核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第十八条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和对保证人罚款均系刑事司法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如不服复核决定,可以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

第十九条采取保证人形式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发现保证人丧失了担保条件时,应当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决定机关收到执行机关的书面通知后,应当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或者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

第二十条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第二十一条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伤害中案件中一重一轻伤可以取保候审吗?”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5023.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