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刑事法律知识 > 正文

行政救济与行政复议的区别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张建芳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张建芳”负责编辑,主要解答行政救济,也称救济监督,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请求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对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行为实施纠正并追 行政救济,......本文有503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行政救济,也称救济监督,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请求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对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行为实施纠正并追

  行政救济,也称救济监督,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请求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对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行为实施纠正并追究行政责任,以保护其合法权益。

  行政救济包括行政机关的救济(行政复议)和司法机关的救济(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决定的活动。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根据法定程序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当事人承担刑事责任撤销行政处罚合适吗?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联系与区别:

  (一)联系:

  1.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都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

  2.都是国家为行政相对人提供的救济手段;

  3.当事人类型基本相同(原告或申请人必须是行政相对人,被告或被申请人必须是行政主体,第三人基本类似);

  4.两者在程序衔接上还有着密切的联系(复议前置、选择复议、终局复议)。

  (二)区别:

  1.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本质上属于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是司法活动);

  2.审理机关不同(复议机关,人民法院);

  3.对具体行政行为审查的范围不同(全面审查,仅限于合法性审查);

  4.审理方式不同(书面审查,开庭审理);

  5.审级不同(一级复议原则,两审终审制);

  6.法律效力不同(不服复议决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终审后必须执行)。

  此外,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在当事人称谓、法定期限、受案范围等方面也有所不同。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行政救济与行政复议的区别”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49580.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