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刑事法律知识 > 正文

行政复议中的时限规定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陈树春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陈树春”负责编辑,主要解答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申请 行政复议。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 行政复议申......本文有240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申请 行政复议。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

  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申请 行政复议。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海关行政复议机构再收到复议申请后, 应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于决定受 理的,受到复议申请书之日即为受理之日;

  海关行政复议机关应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 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特殊情况下,经 海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30日;

  复议申请人如对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可以自受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对行政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什么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行政复议中的时限规定”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49288.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