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刑事法律知识 > 正文

安全生产行政复议程序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贺超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贺超”负责编辑,主要解答1、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县安监局所属机构依据法律、法规授权而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内向县安监局申请行政复议;公民 1、申请:......本文有515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1、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县安监局所属机构依据法律、法规授权而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内向县安监局申请行政复议;公民

1、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县安监局所属机构依据法律、法规授权而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内向县安监局申请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县安监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安监局或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已向县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市安监局不再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2、受理:县安监局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予以受理;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复议申请有缺项的,要求申请人限期补正,经补正后,再立案受理;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函。

3、审理准备:市安监局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向县安监局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行政复议原则上 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县安监局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并制作行政复议调查笔录。

4、作出复议决定:县安监局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本局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按规定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强拆违建程序违法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


责任股室:政策法规股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安全生产行政复议程序”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49167.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