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提前三天通知开庭符合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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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8日08时14分01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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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杨莉莉”负责编辑,主要解答问:行政诉讼,开庭日在三日前通知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答:符合法律程序,《解释》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除依照行政诉讼法和本解释外,可以参照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 《行政......本文有143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问:行政诉讼,开庭日在三日前通知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答:符合法律程序,《解释》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除依照行政诉讼法和本解释外,可以参照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
《行政诉讼法》及解释中没有规定开庭前提前通知当事人的时间,《》第一百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因此,法院提前三日通知当事人参加诉讼,符合法律规定,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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