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刑事法律知识 > 正文

建立和完善行政诉讼程序的构想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黄永光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黄永光”负责编辑,主要解答「内容提要」根据行政诉讼的特点以及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相协调的客观需要,提出了建立行政诉讼审前准备程序、庭审程序、简易程序、调解程序与和解程序的构想,并进行了具体的论证......本文有760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内容提要」根据行政诉讼的特点以及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相协调的客观需要,提出了建立行政诉讼审前准备程序、庭审程序、简易程序、调解程序与和解程序的构想,并进行了具体的论证和设计。

「摘 要 题」问题研讨

「英文摘要」taken into consideration of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administrativeproceedings and the logic demand for its coordination with the civilas well as criminal proceedings,the author of this paper proposes ageneral framework of administrative proceedings covering preparations before trial,in court,summary procedure;meditation and reconciliation.

「关 键 词」审前准备程序/庭审程序/简易程序/调解程序/和解程序

administrative proceedings/preparation procedure before trial/in-court procedure/summary procedure/meditation procedure/reconciliation procedure

我国已颁布13年了。这期间,我国的政治经济情况发生了巨大变化,国家法制建设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1991年制定了新的,于1996年修订了,对我国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制度和程序进行了重大改革。为进一步推进我国的司法制度改革,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笔者认为,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和程序亦应进行相应的改革,特别是针对行政诉讼法条文较少,程序简单,甚至未予规定而直接参照民事诉讼程序的状况,应尽快建立和完善行政诉讼程序。限于篇幅,笔者仅就建立行政诉讼的审前准备程序、庭审程序、简易程序、调解程序与和解程序提出一些看法,以求教于学界同仁。

一、建立行政诉讼审前准备程序

所谓行政诉讼审前准备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后至开庭审理前,为保证开庭审理的顺利进行,而依法进行的一个诉讼过程或诉讼阶段。

建立行政诉讼审前准备程序,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可以保障诉讼公正。自行政诉讼建立以来,我国人民法院的审前准备活动和庭审活动均由同一法官进行。如果法官在庭前进行了调查取证工作,则很容易产生预断,先入为主,并导致庭审走过场,从而影响诉讼公正。而如果庭前准备程

序(包括庭前调查取证)由非庭审法官进行,则可以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进而保障诉讼公正。而且,在庭前准备阶段,由当事人明确双方争点,收集和提供证据,并决定审理对象,而法官则处于中立地位,这也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有利于诉讼公正的实现。其次,可以提高诉讼效率。通过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双方当事人充分了解对方的诉讼主张,这样将会使案件得到及时分流: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当事人可能选择诉讼外的方法如和解等解决,从而节省法院和当事人开庭审理的耗费;对于需要开庭审理的案件,由于争议的焦点明确,证据准备充分,且不能在庭审中提出新的证据,因此法庭审判能够迅速、高效进行,从而也减少了法院和当事人的诉讼投入。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建立和完善行政诉讼程序的构想”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48425.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