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时效有何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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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8日02时16分01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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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刘超”负责编辑,主要解答1.提起行政诉讼期限有三种情况:a、当事人可以直接提起诉讼或者自由选择诉讼的案件,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决 定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b、必须先提起行政复议(复......本文有269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1.提起行政诉讼期限有三种情况:a、当事人可以直接提起诉讼或者自由选择诉讼的案件,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决 定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b、必须先提起行政复议(复议前置)或者当事人选择行政复议后诉讼的,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c、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立案期限。人民法院接到诉讼状后,须在7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可以提出上诉。
3.第一审期限。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作出第一审判决。遇到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长。
4.提起上诉的期限。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须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须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提出。
5.第二审期限。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遇到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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