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刑事法律知识 > 正文

人民法院如何对非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董兆荣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董兆荣”负责编辑,主要解答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后,应当在30日内由行政审判庭组成合议庭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 行审查,并就是否 根据《最高......本文有205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后,应当在30日内由行政审判庭组成合议庭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 行审查,并就是否

  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后,应当在30日内由行政审判庭组成合议庭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 行审查,并就是否准予强制执行作出裁定;需要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由本院负责强制执行非诉行为的机构执行。被申请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 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1)明显缺乏事实依据的;(2)明显缺乏法律依据的;(3)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对人民法院作出的不准予 执行的裁定,执行申请人不能上诉。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人民法院如何对非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48158.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