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集中诉美13起反倾销 涉及金额每年达84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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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中国商务部获悉,本月3日,中国正式通过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起诉美商务部过去数年间对中国企业发起的13起反倾销措施,涉及中国企业每年出口金额达84亿美元。中国商务部表示,美商务部做法存在体制性的错误。
中国商务部3日宣布,北京时间当日下午4时许(日内瓦当地时间上午9时许),中国正式通过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起诉美国过去数年间对中国产品发起的13起反倾销措施。
此次商务部起诉的案件,涉案产品共计13项,既有像油井管、铝挤压材这样的工业品,也有太阳能电池(板)等新能源产品,还有暖水虾等农产品。以这些产品反倾销调查终裁前一年的美国金额计算,涉及中国企业每年出口金额达84亿美元。中国商务部条约法律司陈雨松看来,涉案面广、涉案金额大是本案的一个特点。
“应该说这个案子是近几年起诉涉案金额比较大的,84亿美元应该是最大的一起。最大的是油井管,钢铁行业的,还有光伏行业的太阳能电池板,这些都是这几年涉案金额比较大的,油井管涉案金额是32亿美元,我们对美国油井管出口是一个钢管产品,钢管受到美国反倾销措施,对美贸易受到很大困难。再比如太阳能电池板、木制家具还有铝挤压型材,这几个涉案金额每年都是5亿美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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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副司长杨国华表示,美国商务部在采取反倾销措施过程中存在体制性错误。
“另外一个特点,这个案件我们告的是美国商务部反倾销的一种做法,这种做法我们叫做体制性错误。它这个方法本身是错误的。为什么把若干起反倾销案件打包来起诉,它有一个共性,从计算方法上来讲是错误的,我们从根上打掉做法,这也是这个案件的特点。”
中国商务部认为,美商务部在采取反倾销措施过程中,存在错误适用目标倾销方法、拒绝给予出口企业单独税率、错误适用不利事实推定等一系列不符合世贸规则的做法。
也就是说,美国商务部采取的一种倾销计算方法,把本来没有倾销的认定为有倾销,把本来仅有小幅倾销的认定为大幅倾销,或者无视中国企业提供的,不受中国政府控制的充分依据,依旧适用高额税率,损害了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干扰了双边正常贸易的开展。
中国商务部认为美商务部存在违反WTO规则的现象,因此,中方胜诉的可能性较大。不过,依照WTO的规定,即便中方胜诉,企业并不能得到赔偿,杨国华介绍说:“WTO打官司是这样的,我们赢了或者我们输了官司都一样,它就是从此以后你不要做了。至于以前做的,以前就算了,WTO就是这样的。你过去做错了,那些错的得赔偿,大家知道国内的法律都要损害赔偿。WTO是有人总结是既往不咎的,下不为例,以后别干了。它就是这样一个机制。所以,这个案件,即便我们胜诉了,也不涉及把过去多收的钱返还给企业的情况。只是从此以后你不要再用这个方法了。”
据悉,此次案件是今年以来,中美通过世贸组织解决争端的唯一一起诉讼案。那么,它将会对中美之间正常的经贸活动造成怎样的影响对此,杨国华说,希望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美商务部能及时纠正错误做法,为国际贸易创造良好的环境。
“WTO的争端解决机制,我们现在有31个案件,非常多的案件都是跟美国进行的,这个争端解决机制我们觉得和向法院打官司是一样的。如果没有法院,大家就互相打,谁强谁胜。它对中美经贸关系影响是正面的、积极的。大家经常说一句话,你做生意做多了,贸易摩擦是难免的,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是关键。如果有法院就能理性的解决。我们过去的若干案件都看到了这一点,中美之间有些问题无法解决的时候,加入WTO以后,大家就比较理性了。”
根据中国商务部公布的数据,截至2013年12月,中国参与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的案件中,中国起诉案件12件,其中6件正在进行,涉及美国和欧盟;被诉案件19件,正在进行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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