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刑事法律知识 > 正文

行政诉讼中的涉密证据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赖家禄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赖家禄”负责编辑,主要解答涉密证据是指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 在行政诉讼中涉密证据的确定应经以下法律程序:(1)须由提供证据的当事人明确标注说明;(2)须在开庭审......本文有905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3分钟。

  涉密证据是指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  在行政诉讼中涉密证据的确定应经以下法律程序:(1)须由提供证据的当事人明确标注说明;(2)须在开庭审理之前提出保密申请...

  涉密证据是指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

  在行政诉讼中涉密证据的确定应经以下法律程序:(1)须由提供证据的当事人明确标注说明;(2)须在开庭审理之前提出保密申请;(3)须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这样是为防止当事人以此为由规避公开质证或隐瞒事实真相,侵害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审查包括:是否合法,如果属于违法事实,法院不予保护,也不能作为不公开质证的理由;是否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如保守国家秘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之所以对涉密证据作出特殊规定,是因为泄漏或公开涉秘证据将危害国家安全与利益或侵害公众、相关企业或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在诉讼中,尽管法庭主要审查争议的真实情况,但对这一价值目标的追求亦不能不惜一切代价,因此,在以公开为原则的审判程序中,应将涉密证据作为例外加以保护。

  法律规定,在行政诉讼中,对涉密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若干规定》又增加了“标注”和“确认”两个行为的规定,使对其保护更加完整、具操作性。其中“标注”和“确认”是决定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的前提条件。这一补充规定体现了对公共利益、公序良俗、个体的人格、意志及合法权益予以充分的关注,更体现了权利义务对等的现代诉讼理念。不仅维护了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程序公正的实现。不足的是,当事人标注、说明后,人民法院依照什么标准进行审查判断。这直接关系到这些证据能否公开质证。如行政机关常有各种印有“机密”、“绝密”字样的文件,其中并不都属于国家秘密,法院不可能了解行政系统的内部事务,加上法律规定可能有空白,很难作出正确判断;再如“个人隐私”更是缺乏具体规定,法官的判断往往具有明显的主观倾向性。总之,依据形式标准还是实质标准,法律须明文规定,若无一个适当的判断标准,法院确认错误并给予了错误保护,则剥夺了对方当事人公开质证的权利,可能造成不公正裁判。解决这一问题,还有赖于相关法律的进一步完善。

「法律法规」相关推荐:行政诉讼上诉案件答辩期限是多久?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行政诉讼中的涉密证据”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47869.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