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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工因工死亡的赔偿项目和具体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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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工因工死亡的赔偿项目和具体数额

案情:祖某,男,27岁,河北涿州市人,农民,已婚;2008年3月21日在北京城乡建筑集团的工地因工死亡,家庭成员情况:妻子28岁,女儿3岁,父亲52岁,母亲53岁。通过协商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北京城乡建筑集团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共计:32万元。

其赔偿项目及数额分别为:

丧葬补助金: 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008╳6== 18048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供养亲属的范围和条件按本文介绍了.................等一系列相关内容,并提供专业律师进行免费法律解答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其中,子女、弟妹、孙子女应为18周岁以下;或虽满18周岁,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司法鉴定部门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祖父、父、夫、祖母、母、妻是指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且经街道、乡镇级政府证明没有生活来源者。

根据《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京劳社办发[2004]101号)

第十条因工死亡的外地农民工的供养亲属,符合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的,按月支付,直至丧失领取条件时止。

本人自愿选择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一次性支付的标准为:配偶为8万元;其他供养亲属为5万元,其中子女按照年满18周岁终止领取的供养余年计算,具体标准见附表。

供养亲属有数人的,按上款标准一次性支付总额不超过15万元。

附:供养子女一次性待遇支付标准

单位:万元/人

供养年限 子女

1 0.4

2 0.9

3 1.3

4 1.7

5 2.2

6 2.6

7 3.0

8 3.5

9 3.9

10 4.3

11 4.8

12 5.2

13 5.6

14 6.1

15 6.5

16 6.9

17 7.4

18 7.8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北京地区标准为4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008╳48==144384元

以上三项赔偿共计:18048+150000+144384=312432元,加上单位多赔偿的8000多元,一共赔偿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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