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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赔偿义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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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责时,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是谁的行为造成损害,谁就是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以下是刑事赔偿义务机关相关知识的汇总,仅供参考。

◇怎样确定刑事赔偿义务机关

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责时,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是谁的行为造成损害,谁就是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再审改判无罪,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全文

◇刑事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如何确定

1、根据《国家赔偿法》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分以下几种情形;

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全文

◇刑事赔偿义务机关有哪几类

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我国赔偿义务机关有以下几类:

侦查机关。侦查机关是行使国家侦查权的国家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专门的调查工作和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进行侦查的机关和部门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和监狱。其中,人民检察院依照管辖的规定对部分案件行使桢查权;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全文

◇赔偿义务机关自行赔付程序

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违法归责原则、赔偿范围法定原则、应赔尽赔原则,依法公正审理了大量刑事赔偿案件和民事司法赔偿案件,较好地维护了公民、法人与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了法律的尊严,规范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客观上推动了依法治国方略的进一步实施。当然,随着社会生活的不断发展,各项法律制度的不断更新与完善,国家赔偿法内容简约、实体与程序相混杂等与国家赔偿审判实践不相适应性也逐渐显现出来,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国家赔偿审判工作的开展...全文

◇案例:公安机关错误刑拘

近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市首例涉及国家双重赔偿的案件作出判决,决定对公安机关错误刑事拘留期间造成的损失不再另外给予赔偿。

2001年6月,泗洪县曹庙乡桑庄村四组骆广中、骆雨中兄弟俩因涉嫌寻衅滋事被泗洪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宿迁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决定对二人劳动教养一年零六个月。后二人提起行政诉讼,该劳动教养决定被法院判决撤销,市劳动教养委员会赔偿二人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的各项损失计52000元...全文

◇对检察机关刑事赔偿确认权上提的认识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十周年之际,为了加大国家赔偿法实施的力度,决定在全国部分省市实行刑事赔偿确认权上提一级的试点,笔者针对刑事赔偿工作的实践想谈谈个人的一些认识。

国家赔偿制度的产生,说明了社会形态从维护国家绝对权力的集权社会向强调公民个体权力的民主社会的转变。国家赔偿是对刑事司法机关错误行使司法权力造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被侵害而给予的一种事后的补偿。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起码的要求...全文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办法

1995年9月8日,司法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司法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受害人行政赔偿或者刑事赔偿。

第三条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工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有错必纠的原则...全文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赔偿、刑事赔偿赔偿范围

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狱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刑事赔偿:

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服刑人员,造成身体伤害或死亡的;

殴打或者唆使、纵容他人殴打服刑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

侮辱服刑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

对服刑期满的服刑人员无正当理由不予释放的...全文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赔偿、刑事赔偿总则

第一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 司法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受害人行政赔偿或者刑事赔偿。

第三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工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有错必纠的原则。

第四 司法行政机关办理行政赔偿、刑事赔偿案件...全文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赔偿、刑事赔偿赔偿费用

负有赔偿义务的司法行政机关能够通过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方式赔偿的,应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方式赔偿。

不能通过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方式赔偿的,主要以支付赔偿金方式赔偿。

支付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执行。

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费用由负有赔偿义务的司法行政机关先从本单位预算经费和留归本单位使用的资金中支付,支付后再向同级财政机关申请核拨...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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