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365法律网 > 刑事法律知识 > 正文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违法暂扣营业执照赔偿范围

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梁维民精选
主要从事:律师事务所(公司)担任职业律师一职,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可以一对一帮您解答问题(24小时在线),我就是您的法律援助!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梁维民”负责编辑,主要解答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对违法暂扣营业执照赔偿范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我局认为,营业执照是经营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凭证,由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本文有175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对违法暂扣营业执照赔偿范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我局认为,营业执照是经营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凭证,由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当暂扣营业执照导致经营者停产停业的,应按照《国家赔偿法》有关行政机关违法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赔偿的规定给予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八条第项有关“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中的“经营性费用开支”,我局认为是指受害人在停产停业期间用于维持生存的基本开支,如水电费、仓储保管费、职工的基本工资。

二00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违法暂扣营业执照赔偿范围”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46326.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