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突然脑溢血死亡算不算人身伤害
[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何小刚”负责编辑,主要解答在侵权行为中,损害赔偿是指当事人一方因侵权行为对他方当事人造成损害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请求赔偿权利和给付赔偿义务的债权债务关系,当债务人不自觉履行赔偿义务时,该种债务即......本文有615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在侵权行为中,损害赔偿是指当事人一方因侵权行为对他方当事人造成损害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请求赔偿权利和给付赔偿义务的债权债务关系,当债务人不自觉履行赔偿义务时,该种债务即转化为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法律咨询:下班突然脑溢血死亡算不算人身伤害
我妈每天上班十一个半小时,有时在这之上还会加班,现在下班突然脑溢血死亡,可能是劳累过度引起的,算不算人身伤害我能不能起诉厂方
律师回答:
上斑十一个半小时你有没有证据,单位是否给了超时工资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果沒有用人单位是有责仼的,你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仲裁.
相关法律知识:
《工伤认定办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第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
第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工伤认定中,可以进行以下调查核实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进入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
依法查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并作出调查笔录;
记录、录音、录像和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调查核实工作的证据收集参照行政诉讼证据收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人身损害推荐律师:郭明飞律师
哈尔滨郭明飞律师,为黑龙江正开律师所创办者,主任律师。从事法律实践工作15年。擅长办理公司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合同纠纷、劳动纠纷、房地产案伯、知识产权纠纷,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为人诚实守信。现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 七O三研究所、哈尔滨工业大学下属多家高科技公司、远达药业集团、哈尔滨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等30余单位和大型企业集团的法律顾问。
办公电话: 045155665001,13904808407 E-mail: [email protected]
执业机构: 黑龙江正开律师事务所
友情提示:以上就是关于“下班突然脑溢血死亡算不算人身伤害”的所有内容,如有差错,请读者自行判断本文内容的正确性。如若转载或引用,请您注明出处:https://www.weigepro.net/about/45576.html,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分享。
- 全部评论(0)
欢迎进入365法律网,我们每天24小时更新最新的法律相关信息,帮助您快速了解更多法律法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