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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诉?个人赔偿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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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所有内容由法律领域专业人士“张燕兵”负责编辑,主要解答今年3月4日下午,韦某在邕宁县那马镇连山村鸡心岭其住处焚烧垃圾时,造成南宁市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连山管理区所属鸡心岭发生火灾,烧毁森林43.5亩。由于韦某的行为已经造成失火罪,南......本文有279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1分钟。

今年3月4日下午,韦某在邕宁县那马镇连山村鸡心岭其住处焚烧垃圾时,造成南宁市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连山管理区所属鸡心岭发生火灾,烧毁森林43.5亩。由于韦某的行为已经造成失火罪,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5月17日对韦某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

广西上林的韦某失火烧毁了广西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的林木,对于他的违法行为,检察部门不仅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韦某应该赔偿的民事部分,检察部门也提起了公诉。这是南宁首起刑事附带民事公诉案件,对于造成国家损失的个人行为,今后将被追究赔偿。

6月3日,对于韦某造成的损失,检察部门提起民事公诉,请求法院依法裁判韦某赔偿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4456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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